
來源:氣滅系統網 發布時間:2018-11-02 11:42:21
調試應具備的條件
1、技術資料準備齊全:包括施工記錄(含管道強度試驗、嚴密性、及吹掃試驗的記錄,系統及其主要部件的使用維護說明書等、、施工圖、設計變更單,系統主要組件的檢驗報告和產品出廠合格證,其中容器閥、選擇閥、單向閥和噴嘴應提供--消防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出具的檢驗合格報告;滅火劑管道的出廠材質證明;管接件的水壓強度和氣壓嚴密性試驗報告及出廠合格證。
2、調試人員的組織:調試負責人由擁有專業理論基礎和豐富實踐經驗;熟悉氣體滅火系統的設計、安裝和調試工作的技術負責人擔任。參試人員應人人職責明確,預先熟悉自己的工作內容及方法,要有較強的責任心,保障調試工作順利進行。
3、調試的程序:氣體滅火系統的調試應在系統安裝完畢,火災報警系統和聯動設備工作完成后進行。
4、調試前的檢查:
A、對系統組件和材料的檢查:主要檢查滅火劑貯存容器、集流管、選擇閥、閥驅動裝置、單向閥、高壓軟管的型號、規格與數量是否與設計一致,其外觀情況是否符合有關要求。
B、安裝質量的檢查:主要根據設計資料、施工記錄和試驗報告來檢查系統設備和管道的布置、連接是否正確可靠。
C、現場的檢查:主要檢查現場條件和人員、機具是否準備充分。
5、安全:
在進行調試試驗時,由于可能存在因無操作或設備性能不穩定而使滅火劑或試驗氣體誤噴和支架松落、噴嘴脫下等事故,都有可能對人員造成-一定傷害。為此,參試人員一定要把安全放到重要的位置,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A、調試人員應熟悉系統及主要組件的性能,結構和操作方法,職責明確。
B、現場應提供必要的照明,足夠、暢通的人員通道。
C、對于地下場所先窗或固定窗扇的場所,應設有能通風換氣的機械裝置。
D、不允許非參加調試的人員在調試區停留。